青島藍天保衛戰方案(燃煤鍋爐治理部分)
《青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-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正式印發,明確了青島市大氣環境治理“硬目標”,并列出了具體措施,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。
為了實現2020年目標,青島《行動計劃》將利用環保“杠桿”,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。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力度,2018年完成青島市“生態保護紅線、環境質量底線、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”編制工作,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、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。堅決杜絕“散亂污”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“散亂污”企業異地轉移、死灰復燃。
《行動計劃》明確,嚴格控制“兩高”行業新增產能,包括鋼鐵、焦化、電解鋁、鑄造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,嚴格執行鋼鐵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。嚴格項目準入制度,新項目一旦投產,被整合替代的老項目必須同時停產。
2020年前,青島市將嚴格控制新上耗煤項目,嚴格控制非電力用煤,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,強力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,全面淘汰10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,推動熱電聯產節能技術改造。大力推動清潔能源采暖,擴大集中供熱范圍,支持跨區聯片熱電聯產項目建設,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。同時,加快“煤改電”輸變電工程建設,《行動計劃》要求各區(市)政府要積極支持“煤改電”配套電網工程,統籌協調“煤改電”“煤改氣”建設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