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紹興空氣質量達標專項行動(鍋爐相關)
摘自《關于印發紹興濱海新城空氣質量達標進位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》
工作目標
2019年,濱海新城PM2.5全年平均濃度力爭達35μg/m3及以下,確保進位。
一、能源結構優化專項行動
1.繼續實施家庭屋頂光伏工程,完成市里下達的目標任務。加快推進重點用氣單位天然氣管網建設。
2.推進燃煤鍋爐淘汰,全面淘汰10-35蒸噸/小時燃煤鍋爐。
3.加強能源“雙控”,嚴把耗煤新項目準入關,落實新城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責任,完成煤炭消費總量下降目標。
4.開展建成區散煤整治行動,加強對商戶和居民生產生活使用散煤行為全面排查及勸導,取締蜂窩煤生產及銷售點,加大合法燃煤質量監管力度,從嚴處罰燃用不合格煤炭行為。
二、鍋爐爐窯整治專項行動
1.禁止新建生物質鍋爐。推進9家企業天然氣鍋爐低氮改造。
2.開展拉網式排查,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,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整治,完成市里下達的淘汰治理任務。嚴格執行相關排放規定,達不到相關要求的,實施停產整治。
3.開展磚瓦窯深度整治,嚴格執行排放標準,加強現場執法檢查、監測,重點檢查“三同時”落實及污染物排放情況,對排放口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等污染因子開展現場監測。